社論 國際視窗 保衛釣魚台 諾貝爾獎和劉曉波 台灣事情 兩岸關係 連載 海峽短評 |
「九八課綱」明顯的壓縮了中國史。四、五千年的中國史壓縮到和四、五百年的台灣史同樣只有一個學期,所以,高中老師普遍反應「教不完」。專題的部分本應是大學課程,卻佔去了高中歷史科的教學課程。「新課綱草案」則將必修的中國史和世界史各分配1.5學期,取消專題,而將內容較深的文化史放在高三,加強社會科學生的歷史教育,也提供讓理工科學生選修。世界文化史則分東亞文化圈、印度文化、伊斯蘭文化、歐洲文化圈、非洲文化、中南美文化六個部分。 台灣史保持一個學期,故無「去台灣化」之慮;中國史增加了0.5學期,並且又有以中國文化為核心的東亞文化圈的世界文化史的部分,故亦應無「去中國化」之慮。 課綱共分「單元」、「主題」、「重點」、「說明」四個部份。台灣史一共分為四個單元,分別為「早期台灣」、「清代統治時期」、「日本統治時期」和「中華民國時期:當代台灣」。 在「早期台灣」單元的說明中,「九八課綱」為:「有關台灣史事的明確記錄始於近四、五百年前,但在有文字記錄以前,台灣島早已存在,並且已有人群居住。」「新課綱草案」則修訂為「有關台澎的文字記錄始於三國東吳與隋代的相關爭議,一併討論」。 原住民無文字,文字以前為「史前期」。到十六世紀中期,東南沿海除海盜、倭寇外,葡萄牙人亦東來,1549年葡萄牙人遭清剿,但海盜、倭寇仍猖獗。最遲1621年,顏思齊、鄭芝龍至台立寨。1622年,荷艦司令韋麻郎犯澎湖;1624年,退居台灣本島。1626年西班牙人據台灣北部。所以,「有關台灣史事的明確記載始於近四、五百年前」這是歐洲殖民史觀的觀點。 但有日本學者山村瓚次郎、白鳥庫吉等和中研院院士郭廷以、凌純聲、曹永和均論證三國東吳時代的「夷州」即台灣,並有沈瑩的《臨海水土誌》記其事,包括地理方位、風土人情、氣候物產。但仍有學者,梁嘉彬、楊雲萍質疑。「夷州」之後,繼之而有隋、唐所稱之「流求」。 至於澎湖,宋乾道七年(1171)汪大猷知泉州郡,樓鑰著《汪公行狀》謂:「郡實瀕海,中有沙洲數萬畝,號平湖」。趙汝适曾掌泉州市舶,所著《諸蕃志》云:「泉有海島,曰彭湖,隸晉江縣。」元(1335-1340),又在澎湖置巡檢司。以考古出土言,台灣本島已有唐宋陶瓷和宋錢。 或謂「夷州」有爭議不應列入教科書,殊不知,老子何人,自來就有爭議,而太史公一併均列入官文書的《史記》中,此亦中國史學之傳統。 「九八課綱」抹煞澎湖,又將台灣歷史「始於近四、五百年前」,不但是歐洲的殖民史觀,有意的「去中國化」,更是不符合於歷史事實。「新課綱草案」則是恢復歷史的真相。 在「早期台灣」的說明中,「九八課綱」要求「講述大航海時代台灣地理位置的特色,16世紀中葉以後東亞情勢的變化,以及台灣走入『世界體系』的過程,進而敘述荷、西及鄭氏時期的歷史」。「新課綱草案」則修訂為「說明大航海時代台灣地理位置的特色、16世紀中葉以後東亞情勢的變化,漢人、日本人與台灣原住民的接觸,進而敘述荷、西及鄭芝龍時期台灣與世界體系的互動」。 從1624年,荷蘭人退居台灣後,鄭芝龍仍居台灣,與荷蘭人時戰時和。西班牙人則於1642年遭荷蘭人逐出台灣。且,鄭芝龍於1628年降明,並建議福建巡撫熊文燦招募福建飢民移民來台,人給銀三兩,三人給牛一頭,來牛萬頭,來人數萬。這是第一次中國官方對台大量移民。直至1646年,鄭芝龍降清北上,台灣才全部落入荷蘭人之手,至1662年,鄭成功逐荷,全台荷據僅十六年之久。 在這段時期,「新課綱草案」增列「漢人、日本人與台灣原住民的接觸」,是補「九八課綱」之不足,並把鄭芝龍與鄭成功父子分別處理,這是符合史實的。但以「時序觀念」而言,「新課綱草案」竟也言:「敘述荷、西及鄭芝龍。」故應改為「鄭芝龍及荷、西」。 另外,在明鄭統治時期,「新課綱草案」要求「說明鄭氏的對外關係,如與荷、英所簽訂的條約內容,並述及其與清朝的談判」,這是「九八課綱」之所無。 尤其是1662年,鄭成功與荷蘭行政長官揆一所簽訂的十八項協議,在歐洲《西伐利亞公約》(1648)確立主權國家觀念之後,已具有現代國際法的性質,又鄭成功以「永曆」為年號,代表大明帝國,自此台灣確定為中國版圖。 但是「新課綱草案」只涉及閩粵漢人來台,卻未能追溯閩粵漢人從中原南來的歷史根源,以至不能讓台灣子弟了解何謂「河洛」及神主牌位上的堂號(如泗水、穎川)何義。 「九八課綱」最為詬病的除了「去中國化」外,就是在「日本統治時期」中所呈現的「皇民史觀」,是一個以日本殖民當局為主體的史觀,一味強謂日本治台是努力「爭取民心」,「基礎建設和發展經濟」,和「現代化」措施;而淡化日本對台民的殘酷彈壓,嚴重剝削和台民的英勇抵抗,及台胞堅持民族主義和中華文化。這才應是「去台灣化」的典型。 「新課綱草案」則增加了台胞的反抗運動,要求說明武裝抗日的「乙未之役」、「後壁林之役」、「霧社事件」和非武裝抗日運動,並要求「簡述《台灣青年》創刊、演變及連橫《台灣通史》等的意義」,在「基礎建設與經濟發展」中,要求討論「殖民統治的『近代性』與『殖民性』問題」,要求討論「工業日本,農業台灣」及「差別待遇」的統治方針,並要求敘述抗戰時期「台人在台或赴中國大陸的抗日運動」和「慰安婦」問題。還有在日本統治時期,「傳統文化的存續情況」。 「新課綱草案」的這些部分,不但不是「去台灣化」,反而是增加了「台灣化」,還原了這段台灣歷史的原貌。 但遺憾的是,「新課綱草案」仍保留了「九八課綱」的「另一方面則籠絡紳商,從事建設爭取民心」。 1895年8月14日,明治元勳福澤諭吉在《時事新報》發表文章說: 「日本國版圖之內,不可存任何不順之民,或有以為如此則島民將相率逃去,全島勢呈空虛,雖有土地將全無住民,而擔憂其後果者,其實彼等之數至多不過三百萬,內地(指日本)苦於人口年年增殖,似台灣此種天然樂土,既歸我版圖,即使住民甚少,若講求陸續移住,不數年即不難充其數,我輩勿寧待望島民自然逃去,茍不從我政之輩,一日亦不得存在於我版圖之內,況實際試圖抵抗者,叛民兇徒之類,當然誅戮之,苟有抵抗我兵者,不問兵民,全數誅戮,使成焦類,以全掃蕩之功。」 驗之於日本征台的史實,「乙未之役」(1895),「雲林事件」(1897)、「後壁林之役」(1902)、「噍吧哖事件」(1915),動輒屠村,正是「不問兵民,全數誅戮」。據1943年「台灣義勇隊」出版的《台灣青年》文章估計,日本殺害抗日台民五十萬人;據1945年「台灣革命同盟會」在《馬關條約》五十周年發表的宣言中,宣稱日本殺害抗日台胞六十五萬人。這能是「爭取民心」嗎? 至於「籠絡紳商」確有之。1896年,乃木希典就任台灣總督,10月19日成立「紳商協會」;10月23日發佈《紳商條規》,頒「御用紳士」章,即「紳章」。11月11日,訓令頒訂《壯丁團組織標準》,置壯丁團。這那裡又是什麼「爭取民心」,這是分化台胞抗日運動和「以台治台」的策略啊! 在「中華民國時期:當代台灣」的單元中,關於台灣主權的問題,「九八課綱」要求「敘述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及中華民國政府遷台的過程,有關國際交涉件應依史實敘述,避免主觀的論述」。這顯然是要求教科書的編者編入《舊金山和約》中有些國家所主張的「台灣地位未定論」。「避免主觀的論述」則是放棄中華民國恢復台灣領土主權的主張。 但「新課綱草案」則修訂為「說明中華民國接收台灣、中央政府遷台及台灣國際地位確立的過程」,而恢復中華民國的立場和主張。 至於中國史的部分,在1949年之前,兩個課綱大同小異,唯第六單元,「九八課綱」名為「共產中國的成立與變遷」,內容說明不及中華民國。「新課綱草案」則修訂為「當代中國與台海兩岸關係」;分三個主題為:「毛澤東黨國體制的建立和發展」、「鄧小平格局下的政治經濟發展」及「中共外交政策和兩岸關係的演變」。並在內容說明中宣示:「中華民國來台後之歷史已在高一上(即台灣史)有所敘述,此處不再重覆。」 「新課綱草案」在第三主題中,又分為二個重點,分別為「毛澤東時代的外交政策與兩岸關係」及「鄧小平時代的外交政策與兩岸關係」,後者之內容說明要求: 「敘述中華民國先後開放中國大陸探親和旅遊,但維持兩岸對峙情勢,甚至向昇高對抗發展。天安門事件後,大量台資進入中國大陸,成為推動其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。1979年以後,中共一面宣稱放棄武力解放台灣,一面以經濟手段爭取兩岸和平統一,兩岸經濟來往漸密切,但政治方面依舊涇渭分明。」 遺憾的是,「新課綱草案」亦未能根據憲法和憲法增修條文以「一中憲法」將兩岸關係定位為「一國兩區」和「終極統一」。這顯然是有台灣選舉政治的考量在內。 台灣與大陸自來有千絲萬縷的歷史關係,「新課綱草案」基本上反映了這樣的歷史事實,應已無「去中國化」的問題,但綜觀「新課綱草案」的台灣史與中國史部分,我們認為還有三項遺憾和不足。 一是未能將佔台灣人口最大多數的閩、粵漢人來自中原的溯源明確化。 二是仍留下「九八課綱」美化日本治台,包括「爭取民心」在內的尾巴。 三是未能根據憲法將兩岸關係定位為「一國兩區」和「終極統一」,而使得下一代的台灣子弟對台灣未來能有一個明確的方向。 李扁亂政二十年,世人企盼馬政府能撥亂反正,但以「新課綱草案」而言,「撥亂」或有之,但「反正」則不全然,或許「反正」也是不能「一步到位」的,而空留為德不卒之憾。所以,馬政府還必須繼續努力才行。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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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揚台灣同胞愛國主義傳統.發展中華民族和平統一理論